2008年3月26日 星期三

馬爾他之鷹:唯有靠跩與腦袋才能破案

如果讀者還會質疑經典的魅力,那《馬爾他之鷹(The Maltese Falcon)》就是一個幫忙大家複習經典之作的大好機會。

一部小說的閱讀過程,大概包含苦等與暢快兩種成分,按照功力會有不同比例,有些是苦等多一些,有些是暢快成分多一些。所謂「苦等」,是一種閱讀煎熬,是會在左手指感到頁數快結束時,「才」陸續出現關鍵劇情、角色、證據,而這些冒出來的「證物」,又似乎又跟前面98%的頁數內容毫不搭襯。不過別擔心,這離那該死的結局也沒剩幾頁,順著翻閱終將脫離被凌遲的苦痛。

「暢快」這種成分是你不願放下書的原因,是作者在營造魔幻場域時的吸引力,或是讀者願意稱之為「閱讀動力」。期待下一頁的誘惑,緊湊的劇情讓人寧可憋著等待進廣告時間也不願意停下來。喔,對了,你不必憋著忍耐,閱讀是少數可以不受此限制的娛樂。

若不是經典,你是不會願意等待的。如果是經典,你也無法忍住不翻下一頁。

一個充滿謊言的委託案,再加上五句話裡有四句是在呼弄你的委託人,等於你根本不知道誰(可惡,連委託人名字也是假的)委託你找什麼(是的,你不知道要找什麼)。好啦,就算處境是這麼慘烈吧!想不想知道私家偵探山姆.史貝德(Sam Spade)如何偵破這起懸案呢?答案是:用拍案叫絕的方式偵辦。

從辣妹委託人走進偵探辦公室起,連環效應便開始轉動。原本不過是一個簡單的「尋人委託」,卻演變成折損史貝德合夥人的一起兇殺案,讓他背負殺友奪人妻重嫌。更沒想到的是,這些故事背後,都跟一件古老的寶藏有關係。我們的主人翁史貝德必須解開「馬爾他之鷹」的秘密,不然不僅無法洗刷自己的冤屈,還可能見不着明天的太陽!

史貝德在書中的形象,讓人不禁聯想到(但可能年輕一點)勞勃狄尼洛(Robert De Niro)或是西恩潘(Sean Penn)的那張嘴臉。從頭到尾,分明手頭根本就沒幾張牌,可是就愛表現出信心滿滿,連說話都一副「要就說,不講拉倒的態度」、「老子不稀旱」的態度,這傢伙到底再跩什麼啊?尤其是有些噴飯的對話,身處險境依舊表現酷到不行。不過讀者諸君別忘了,這可是推理的世界,用腦才是活下去的唯一方式,史貝德就是有辦法能扭轉局勢。

六十幾年前(1941年),《馬爾他之鷹》曾被改編成電影(台譯《梟巢喋血戰》),由大師級人物約翰赫斯頓(John Huston)執導(曾導過等電影《紅磨坊》),後來還被提名奧斯卡最佳劇本,最佳影片和最佳男配角。裡面瀟灑倜儻、穿著大風衣帶帽子形象的史貝德,由美國傳奇影星亨佛萊鮑嘉(Humphrey Bogart)飾演(如果你老到看過《北非諜影(Casablanca)》,男主角就是「他」),或許可以幫助你想像一下這位後世奉為經典的超級偵探。











北非諜影 電影海報











馬爾他之鷹 電影海報

2008年3月4日 星期二

為何用矇眼的《十七石天使》代表正義?


十七石天使》(The 17 Stone Angels)


「所以這尊被矇著眼睛的雕像就代表正義?」


「對,因為她什麼都看不到


故事發生在阿根廷首府布宜諾斯艾利斯。某日,米蓋爾.傅納多( Miguel Fortuna )警官被老闆叫進辦公室,受命支援一位美國來的女調查員。


沒錯,又有美國人冤死在貪污腐敗盛行的阿根廷,這場調查正是因為死因疑點過多才引起美國官方注意。傅納多警官很明白調查不會有什麼結果,因為這美國人正是死於他的槍下,而更好笑的是,指使動手的正是自己的老闆。調查自己犯的案子?當證物室的鑰匙就是由自己保管,當你能隨時隨地竄改筆錄的時候,任誰都難以讓案情「水落石出」。


既然這樣,還有什麼好查的?別說破案,要再繼續石沈大海一百年應該都不成問題吧!不過所謂若要人不知,除非己莫為。傅納多警官原以為殺他不過是「替天行道」,但事實是自己正被捲進一個巨大的陰謀中。而這個陰謀,居然勾起了傅納多警官的「司法正義」,沒錯,這一個名詞在阿根廷已經消失很久很久了。


作者史都華.柯恩(Stuart ArcherCohen)的確夠大膽的。在我們熟悉的偵探小說裡,「總有人死掉」是一個公式(至少一人以上受害,或是遺失、消失、失蹤些什麼物件);「歹徒」出現後就會出現「偵探」(歹徒是設局者,偵探就是解迷者);「歹徒」一定要是出現過的人物(歹徒愈早出場才能顯出作者功力,表示曲折離奇;歹徒若在最後一頁才出現,可看性就大打折扣)……有太多太多模式可變形、可仿效。但柯恩很大膽,把原先官兵捉強盜模式的偵探遊戲,變成官兵即為強盜的雙重身份。傅納多警官是主角,但也是裡面的殺人兇手。


想要閱讀這部小說,有兩點一定要先明白。第一,書中所描繪的阿根廷治安極度惡劣,索賄、貪污、繳保護費就跟納稅一樣自然,讀者們先要適應這種社會價值。在那邊,所謂的正義,是幫受害者找到兇手;而正義的代價,是民眾必須花點小錢打通關節(索賄),甚至於偶而做點偽證。所以請不要先把傅納多警官看成是「絕對壞人」,他不過是在某種社會下的「相對正常人」罷了。在那種環境下,某些行為甚至於不是出自於自願,而是肇因於「同儕都這麼做,所以我也該這樣」。


第二,事實上,自從1970年代晚期開始,阿根廷就開始不斷累積債務與發生通貨膨脹,人民生活每況愈下。阿根廷政府在90年代開始實施貿易自由化等一連串制度,希望改善經濟,不過後來證明幾乎失敗。2002年,阿根廷失業率達到25%、貨幣貶值75%,到了2005年,才降到11.4%(台灣在2005年12月失業率約3.86%)。腐敗加速貪污,貪污增進腐敗,這故事背後有一個很寫實的現況。


所以,傅納多警官就是活在這樣的社會環境中。讀者朋友不難想見,阿根廷居民是多瞧不起警察,但是又不能不依賴警察。面對這些「白道流氓」,大家一定都是以「能不打交道則免」的心態面對。


是良心發現嗎?是革命情感的二度燃燒?傅納多警官雖然在一灘爛泥裡打滾,但是他有他的警察哲學,他也不願意做「非法」的事情。簡言之,他有自己的一套司法正義標準。


沒錯,故事剛開始就像一般偵探小說正要結束的樣貌:兇手、證物一應俱全,這還有什麼好查、好寫的?不過,最有趣的也正在此處,你面對餘下的95%頁數,自恃裡面肯定充斥著曲折離奇的緣由在內,腦裡不斷運轉閃爍著其中必有蹊蹺的警告,然後忍不住一頁一頁向下翻。


眼尖的讀者會發現我還沒交代所謂的「殺人動機」,這恐怕要留給讀者們自己動手挖掘。老闆叫你殺掉那傢伙,你殺了,但你並不知道為何要殺。人是死了,但是死的過程有點離奇,疑點重重。當你瞭解越多,你會發現案情還真不單純,人死不過是某件事的起點罷了,決不是終點。而且,傅納多警官如果不「真的」破了這個案子,就永遠無法知道整個事件的全貌。


這是一個掙扎。如果不符合正義標準,他就懶得理這死去的傢伙;但一旦達到正義標準,他會想找出「兇手」。你想過嗎?如果你是傅納多警官,這案子到底要不要破案?「兇手」又該是誰?